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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来源: 梅州教育城域网 2014年8月18日
  • 第3页: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编号:


1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2

常住地址:

邮编:

电话:

3

身份证号码:

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

4

工作、政治思想表现

 

5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6

遵守社会
公德情况

 

7

有无行政
处分记录

 

8

有无犯罪
记录

 

9

其他需要
说明的情况

 

10

鉴定单位
(全称)

 

11

鉴定单位
地址

 

电话

 

邮编

 

(单位)填写人(签名):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本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说明:1.表中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其中第8栏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2.“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
3.填写字迹应端正、规范。
4.本表必须据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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