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佳木斯市教师资格认定等相关程序的通知
各位考生、各县(市)区教育局、抚远县教育局:
佳木斯市所辖地区拟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请按以下程序申报教师资格。
一、笔试后的初审、报名、缴费、体检程序。
佳木斯市所辖地区拟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请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link.233.com/10978)公布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素质能力考试成绩3天内,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要学校提供应届生相关证明和加盖录取学校公章的录取三联单)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全省统考理论考试、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单或免考科目的成绩单原件等相关证明
到佳木斯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后持初审合格单,到市教育局财审科缴纳面试费80元。审核合格并缴费后方可参加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审核通过后,到市中心医院统一体检(通过黑龙江教育信息网(http://link.233.com/22975)下载《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程序。
1、由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人数为单数。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分为面试和试讲两部分,由各学科专家分组、分时段进行。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拟定于6月下旬至7月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关注佳木斯教育信息网通知)。
三、 网上申报时间和程序。
1、按照黑教师函〔2014〕186号文件要求,网上报名时间定于6月25日--7月6日。
符合认定范围、对象、条件人员按照上述规定时限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超过时限网报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请。
2、申报人按网上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通过黑龙江教育信息网(http://link.233.com/22975)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等相应表格,按照黑教师〔2014〕29号文件要求,完成思想品德鉴定、体检(由认定机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等申报各项程序。
3、申请人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要确保准确无误,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个人信息虚假或不实造成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四、现场确认时间和程序
1、现场确认时间定于7月7日--7月11日。
2、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并完成下载打印填报相关材料后,持黑教师函〔2014〕186号文件现场确认要求的全部相关材料(7项)和蓝色背景2寸免冠近照两张,到佳木斯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
五、相关事项
1、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文件请登录黑龙江教育信息网和佳木斯教育信息网(http://link.233.com/13537/)查询相关通知。
2、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请随时关注佳木斯市教育信息网。
3、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和时限完成个人申报和认定工作,如因个人原因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4、佳木斯市教育局地址:佳木斯市杏林路273号。
5、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454-8615856。
附件:黑教师函2014186号文件temp_14061716443953.doc
佳木斯市教育局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