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葫芦岛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实施办法、《辽宁省认定教师资格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及省《关于2014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师[2014] 5号)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规定
2014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在认定范围、申请条件、认定程序和办法等政策方面,按《辽宁省认定教师资格试行办法》(辽教发[2003] 89号),《辽宁省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教发[2008] 73号)和《辽宁省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实践考核办法(试行)补充通知》(辽教发[2008] 74号)文件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按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 15号)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参加实践能力测试按《辽宁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践能力测试实施办法(试行)》(辽教发[2013]40号)文件执行。
二、工作安排
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在4月20日—7月18日完成。
具体时间安排:4月20日—6月14日网上报名。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分为“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和“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两类,申请人根据自己考试类别选择“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或“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6月16日—6月20日现场确认
7月1日—7月4日实践能力测试
7月7日—7月11日体检
7月12日—7月17日认定、数据导出
7月18日信息系统关闭
认定工作开展之前,各县区要做好各县区网报时间、现场确认时间的设置及参数文件生成。系统关闭前,要做好核查数据、生成证书编号、删除废旧数据和导出打印数据的工作。证书打印前,要认真审验打印设置和打印数据,确保批量打印无误。
认定工作结束后,要做好认定花名册(含电子版)的保存及材料归档工作。
三、关于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相关问题
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严格按《辽宁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践能力测试实施办法(试行)》(辽教发[2013]40号)和《关于辽宁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践能力测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师[2014]2号)文件执行。参加测试人员于4月份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每人每年只限报名一次(具体事宜到辽宁教育人才网(link.233.com/19601)查询),5月份实践能力测试,6 月初上网查询成绩。成绩合格者于6月1日-6月14日到中国教师资格网(link.233.com/25742)进行网上报名,6月14日-30日持学历证书、综合笔试合格证书、实践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须为二级乙等以上)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现场确认,应届毕业生可持上述相关材料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现场确认。具体认定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安排。
四、收费标准
全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按《关于继续执行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复函》(辽财非函[2012]44号)执行。实际操作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次180元。
五、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认定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认定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高标准完成认定工作。认定工作中,请各认定机构认真审核每一位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并仔细进行校对,严格按教师资格条例审核,必须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
3.各级认定机构要做好花名册(含电子版)的保存及材料归档工作。
4.认真做好迎接检查工作。今年省计划对各级认定机构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方面包括组织机构、工作机构、(后援机构)、工作人员配备、教学能力测试工作、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等。在省里检查之前市里将结合认定具体工作对各认定机构进行抽查,各认定机构要认真做好迎接各级检查的准备工作。
咨询电话:3112481 咨询人:张仲秋
附件:1.申请人报名流程
2.注意事项
葫芦岛市教育局
2014年4月8日
热点解答: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须知 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申请表下载 思想品德鉴定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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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申请人报名流程
1、到辽宁教育人才网(http://link.233.com/19601)上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操作指引》,认真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2、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link.233.com/25742),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分为“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和“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两类,申请人按自己的考试类别选择网报入口。
3、核对所填报信息。
4、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
5、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6、请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A3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思想品德鉴定”表(A4纸打印)并如实填写。
7、申请信息填写完毕并提交成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来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附件2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过期系统关闭不可办理,各县区安排的时间段不尽相同请申请人务必注意。
二、填写信息必须准确、齐全。除红色提示项必须填写外申请人照片必须按格式要求上传、申请人电话必须填写,否则不予确认。
三、认定机构选择: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人员选葫芦岛市教育局,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资格跟据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任教学校所在地分别选择葫芦岛市连山区教育局、葫芦岛市龙港区 教育局、葫芦岛市南票区教育局、葫芦岛市兴城市教育局、葫芦岛市绥中县教育局、葫芦岛市建昌县教育局。(师范附小老师、学院附中老师、一职专学生选龙港区教育局,杨家杖子开发区申请人选连山区教育局,觉华岛的申请人选兴城市教育局)。
四、选择现场确认点: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人员选葫芦岛市教育局,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资格跟据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任教学校所在地分别选择葫芦岛市连山区教育局、葫芦岛市龙港区教育局、葫芦岛市南票区教育局、葫芦岛市兴城市教育局、葫芦岛市绥中县教育局、葫芦岛市建昌县教育局。(师范附小老师、学院附中老师、一职专学生选龙港区教育局,杨家杖子开发区的申请人选连山区教育局,觉华岛的申请人选兴城市教育局,)。
五、现场确认携带材料如下:
1. 申请人在网上注册后,由本人下载打印的申请表(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 思想品德鉴定表(自己下载)。本人在注册申请时网上如实填写并下载打印,并加盖相应公章。
3. 教育教学实践手册(自己在辽宁教育人才网资格认定栏下载填写,下载时调整好格式及页边距)。
4. 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身份证、户口登记薄及复印件。
6.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 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小2 寸照片4张。
9.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教师资格的,须提交助理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证书原件确认后当场返回,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六、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葫芦岛市教育局人事科现场确认。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资格的人员,按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分别到县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