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2013年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省考”通过人员)均应参加此次体格检查。
潍坊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时间为6月20日-7月3日。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1,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自行到潍坊市指定的任一县级以上医院(见附件2)进行体检。体检完毕后,应由体检医院在《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上完整填写体检结论并盖章确认。《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由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保存,作为申请教师资格凭证,体检结果只在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
体检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修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通知》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认定时,潍坊市教育局将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情况,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查。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