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教育局
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安排,巴中市教育局2013年春季认定教师资格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现就2013年春季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巴中市行政辖区内,年龄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巴中市教育局负责认定教师资格种类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4月1日-2013年4月30日。
三、网上报名流程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2013年4月1日—2013年4月30日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link.233.com/25742),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上传照片等。
2、核对所填报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填报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报人员记好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等资料,作为以后修改报名信息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依据。
5、申报人员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并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如实填写并打印。
6、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报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报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4月20日—2013年5月20日。
(二)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自己打印,并贴好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自行下载);
6、一吋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张(与报名上传照片同底);
7、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需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8、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需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需准备高中(职高)一年级相关学科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等资料。
五、体检及能力测试时间
体检:2013年5月10日-2013年5月20日;
能力测试:2013年5月21日(报到时间和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咨询电话
0827—5253089,13980299811。
巴中市教育局
2013年3月25日
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