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3]2号)的相关要求,我省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秋季开放时间为9月18日至12月10日。请各州(市)教育局在总结春季认定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本州(市)实际情况,做好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 认定工作要求
进行秋季认定的州(市)教育局按工作要求,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政策、依法认定,并按时做好:信息系统设置、计划上报、材料审核及认定工作。
网络申报开始前,各州(市)教育局要结合实际利用互联网,地方广播、电视、报纸等,在2013年9月23日前将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信息及工作电话向社会公布,并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保障申请人通过正规渠道及时获取信息。
认定工作中要做好申请人资格的审查,网络申报数据的审核、认定和管理工作。
认定工作结束前,各认定机构要做好核查数据、生成证书编号、删除废旧数据和导出打印数据的工作。证书打印前,要认真审验打印设置和打印数据,确保批量打印无误。
认定工作结束后,各认定机构要做好认定花名册(含电子版)的保存及材料归档工作。
二、任务及时间安排:
安排 时间 |
内容 |
负责 |
参加人员 |
备注 |
9月18日前 |
做好网报准备工作,明确现场确认点 |
各州(市)教育局 |
各级分管领导,各级负责人、技术人员 |
需要进行秋季认定的各州(市)教育局将计划于9月18日前报到省中心。 |
9月23日前 |
网络申报宣传、相关信息公告 |
省中心、各州(市)教育局 |
省中心、各认定机构相关人员 |
公布现场确认点的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
9月20日前 |
完成管理系统内部的相关设置 |
省中心、各州(市)教育局 |
省中心、各级认定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
省中心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指导 |
9月23日至10月21日 |
网络申报 | |||
10月8日至10月31日 |
现场确认 | |||
11月1日至11月30日 |
信息上报、认定和证书打印 | |||
12月1日至12月10日 |
认定数据核对、错误修改 |
请各州(市)根据时间安排按时完成网络申报工作。
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杨力荔、杨玲
电 话:0871-5112453 邮 箱:ynjszg@163.com
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3年9月3日
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