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4]2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我省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 制度实施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州(市)教育局在总结春季认定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本州(市)实际情况,做好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认定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依法认定。
进行秋季认定的州(市)教育局按工作要求,加强领导、监督,严格依法认定,对认定工作加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违规认定行为,要继续严厉打击。
(二)加大政策宣传。
各州(市)教育局要结合实际,利用网络或其他多媒体渠道广泛深入细致地宣传和告知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的政策和工作安排。在2014年9月22日前将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信息及工作电话向社会公布,并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保障申请人通过正规渠道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三)合理设定认定时间
全 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2014年秋季开放时间为9月18日至12月10日,网络申报时间为9月23日至10月21日。认定工作开始前,各认定机构管 理员要做好信息系统设置、计划上报等工作。网报时间特别是报名开始和结束日期要尽量避开节假日,且网报时间不宜过短,系统中设置的计划时间(以小时计)须 与向社会公布的时间一致。
(四)做好认定数据核查和证书打印工作
认 定工作中要做好申请人资格的审查,网络申报数据的审核、认定和管理工作。认定工作结束前,各认定机构要做好核查数据、生成证书编号、删除废旧数据和导出打 印数据的工作。证书打印前,要认真审验打印设置和打印数据,确保批量打印无误。认定工作结束后,各认定机构要做好认定花名册(含电子版)的保存及材料归档 工作。
二、任务及时间安排:
安排 时间 |
内容 |
负责 |
参加人员 |
备注 |
9月22日前 |
做好网报准备工作,明确现场确认点 |
各州(市)教育局 |
各级分管领导,各级负责人、技术人员 |
需要进行秋季认定的各州(市)教育局将计划于9月19日前报到省中心。 |
9月23日前 |
网络申报宣传、相关信息公告 |
省中心、各州(市)教育局 |
省中心、各认定机构相关人员 |
公布现场确认点的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
9月19日前 |
完成管理系统内部的相关设置 |
省中心、各州(市)教育局 |
省中心、各级认定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
省中心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指导 |
9月23日至10月21日 |
网络申报 | |||
10月8日至10月31日 |
现场确认 | |||
11月1日至11月30日 |
信息上报、认定和证书打印 | |||
12月1日至12月10日 |
认定数据核对、错误修改 |
请各州(市)根据时间安排按时完成网络申报工作。
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杨力荔、杨玲
电 话:0871-5112453 邮 箱:ynjszg@163.com
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