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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来源:宁波市教育局 2014年9月16日

附件1: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编号:


1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2

常住地址:

邮编:

电话:

3

身份证号码:

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

4

工作、政治 思想表现

 

 

5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6

遵守社会 公德情况

 

 

7

有无行政 处分记录

 

 

8

有无犯罪 记录

 

 

 

9

其他需要 说明的情况

 

 

 

10

鉴定单位 (全称)

 

 

 

11

鉴定单位
地址

 

 

 

电话

 

邮编

 

(单位)填写人(签名):

 

(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本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附:认定机关联系电话:
说明:1、表中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填写
(其中第8栏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2、“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关填写。
3、填写字迹应该端正、规范。
4、本表必须据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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