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网校特整理了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小学)考点——小学生的权利,送给正在备考的你!剖析考点,看出题方向>>
模块二 教育法律法规
——小学生的权利
作为社会权利主体,青少年儿童主要享有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
一、人身权
1.生命健康权
2.隐私权
3.人身自由权
4.人格尊严权
二、财产权
财产权是指具有物质财富内容,直接和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一般而言,学生财产权包括财产所有权、继承权、受赠权以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等。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著作权、专利权之中的财产权利。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学生年龄虽小,但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侵犯其权利。
1、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依法享有的、能够无偿取得死亡公民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
2、受赠权
受赠权,是指接受别人赠予的财物的权利。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著作权、专利权之中的财产权利。
三、受教育权
1.参加教育教学权
(1)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
(2)使用教育教学设施权
2.获得经济资助权
3.获得学业证书权
(1)获得公正评价
(2)获得学业证书
4.申诉起诉权
5.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