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为小学教师资格综合素质高频真题考点:学生的权利。
一、人身权
(一)身心健康权:保护学生的生命健康、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
(二)隐私权
反面案例:
1.公开学生秘密:如公开学生身体缺陷、心理隐秘或心理问题等。
2.公开成绩:如未经学生允许将学生成绩张榜公布。
3.公开私人物品:偷看私人日记、私拆信件、私拆情书等。
(三)人身自由权
反面案例:
1.搜查:如怀疑学生偷拿了东西,搜身并搜查学生书包。
2.关禁闭:如关小黑屋,下课留堂不让学生回家等。
(四)人格尊严权
学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尊严,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反面案例:辱骂学生,给学生起侮辱性绰号、罚站、罚跑、罚抄写,让穿戴象征性侮辱标志(绿领巾)等。
二、财产权
1.财产所有权
反面案例:老师随意没收学生的物品据为己有。学生迟到或上课睡觉一次罚50元。
2.继承权
3.受赠权
4.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反面案例:教师将学生发表的文章的稿费据为己有,教师把学生文章的署名换成自己的然后在某知名的期刊中发表。
三、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作为学生这一特殊身份所拥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包括参加教育教学权、获得经济资助权、获得学业证书权、申诉起诉权、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
(一)参加教育教学权(学习权)
参加教育教学权是学生受教育权中的最基本的权利,包括听课、考试、写作业、使用教学设备等权利。
反面案例:某小学规定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一律劝退或开除。
(二)获得经济资助权
学生与钱相关的一项权利,考查较少,包括获得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等权利。
(三)获得学业证书权(公正评价权)
1.获得公正评价:客观记录学生档案与学业成绩、不因个人偏见负面评价学生。
2.获得学业证书:满足毕业条件即发给毕业证书。
(四)申诉起诉权
考查较少,主要是学生权利受到侵害后,可以寻求行政渠道进行申诉,或者寻求司法渠道进行诉讼。
(五)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
1.家长:学生满入学年龄需让学生入学;义务教育期间不得让学生辍学。
2.老师或学校:不得劝退、开除学生。
例题:某小学试行“绿色惩戒”,如学生在课堂打闹,要求教师采取的措施不是责罚,而是让学生背诵五则励志名言,或是收集一篇有关自律的文章并写出心得体会。该校的举措( )。
A.体现了对学生的关心、爱护和尊重
B.弱化了对学生违纪行为的自主管理
C.不利于开展教学改革和实验
D.不利于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
本题考查学生的权利。学生具有人格尊严权,体罚或者变相体罚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权。而“绿色惩戒”是在保护学生身心健康,有利于学生成长的前提下对问题学生进行处罚和警戒,以达到纠正不良习惯的一种教育方式。“绿色惩戒”的出发点在于对学生的关怀爱护、不侮辱学生人格和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而最终目的则在于教育,使学生健康的成长。题干中,“绿色惩戒”保护了学生身心健康,体现了对学生的关心、爱护和尊重。A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