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观察,就是有目的、有计划地观察儿童在一般生活条件下言语和行为的变化,并且根据观察的结果判断儿童心理发展的特征和规律的一种方法。
由于观察的目的不同,可以分为各种不同的观察法。
1. 从观察的时间分
(1)长期的观察,即在比较长的时期(一般可以长到几个星期、几个月或若干年)内继续进行有系统的观察。很多心理学者对儿童心理发展所作的日记式或传记式的记录和分析,就是属于这种观察法。如达尔文(C.Darvin)的《一个婴儿的传略》和我国陈鹤琴的《一个儿童发展的程序》等。这种观察法有时也叫日记法和传记法。
(2)定期的观察,即按一定时期进行观察。例如,为研究学前儿童游戏活动的心理特点,可以每周观察一两次,每次一两个小时,如此观察若干次,到一定时期,把记录的材料加以整理分析。
2.从观察的内容分
(1)全面的观察,即观察儿童在一定时期内全部的心理表现。全面观察由于涉及的项目比较多,因而观察的时间常常是比较长的。例如,幼儿囱或学校教师为了给儿童作出正确的个性鉴定而进行的全面而经常的观察,就属于这一类。很多所谓个案研究,主要也是一种全面的观察法。
(2)重点的观察,即有重点地观察儿童在一定时期内某一活动(游戏、学习、劳动)或某一活动过程中的某一环节或几个环节的心理表现。例如,观察小学一年级儿童上课时的特点(或上课时注意的特点)、小学儿童在集体活动中的心理特点(自觉性、组织性、纪律性等)、初中学生在劳动中的心理表现等。
观察是一种专门的技术。观察者必须对所要观察的问题先有基本的了解;观察的目的要明确;要使被观察者尽量处于自然的状态;观察时要做到客观和精确;要善于记录跟观察目的有关的事实,以便事后进行整理、分析,并且提出进一步研究的意见。
在观察过程中,为了能更精确地研究儿童的心理特征,也可以利用照相、电影摄像、录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