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小学时期内,积极培养儿童的抽象逻辑思维能力,是教学的重大任务之一。只有儿童逐步从以具体形象性为主导的思维形式过渡到以抽象概括性为主导的思维形式,儿童才能顺利地掌握人类所遗留下来的丰富的文化财富。
儿童的抽象逻辑思维是掌握知识经验的重要前提,同时,抽象思维能力又是在正确的教学活动中锻炼和发展起来的。它们是互相依存的、矛盾统一的。
培养儿童的抽象逻辑思维能力是一个复杂的、长期的过程。教师既要根据儿童思维的水平创造条件,积极促进儿童抽象逻辑思维不断发展,同时又要耐心而机智地、循序渐进地进行这项工作。
第一,从具体、从感性的实践引向抽象概括是掌握知识、发展思维的一般规律。虽然教学过程和人类的认识过程有一定的差别,教学过程并不需要完全重复人类的认识过程,但是,为使儿童能更好地接受新知识、发展抽象逻辑思维,以一定的感性的基础为出发点,逐步引向抽象概括,始终是必要的。因此,我们说,要引导小学儿童从具体思维向抽象思维发展,这绝不是说具体思维是坏的、毫无作用的东西。为了发展儿童的抽象概括能力,既要提供合乎儿童经验的具体的东西,又要在可能范围内很快离开具体的东西。数学老师都知道:为要使儿童理解加法、乘法或分数的意义和运算,从具体的事物开始是必要的,但是长期停留在具体事物的帮助上也是不对的。
第二,有意识地帮助儿童学会并逐步提高思维过程中的各种基本能力,可以更好地促进儿童抽象逻辑思维的发展。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如何更好地传授知识,而且也要考虑如何更好地发展儿童的思维能力。思维过程的一些基本能力包括比较、分析、综合、抽象、概括等等。教师要善于在教学中组织儿童的思维活动,同时要教会儿童有意识地组织自己的思维活动。很多研究以及教师经验证明:教师在传授知识的时候,如能注意组织儿童的智力活动,并启发儿童自觉地组织自己的智力活动,使儿童不但掌握知识,而且掌握思维方法,就能大大提高儿童的知识水平和智力水平。
第三,在教学中,在传授知识的时候,首先使儿童对学习材料有充分的理解,是发展儿童思维的直接前提。只有学习材料能被儿童理解,才能导致儿童思维能力的发展。教师如果向儿童提出过高的、他们不能理解的材料,儿童只能形式主义地去“鹦鹉学舌”,对于思维的发展来说,是没有好处的。当然,过低的、没有困难的学习材料,不能使儿童学到什么新东西,同样不利于思维的发展。因此,教师要根据从已知到未知、从简单到复杂、从具体到抽象、从部分到整体等原则正确地组织教材,使儿童在学习中所遇到的困难,是一些能够经过思考、经过努力而可以克服的困难,从而不断地、有节奏地在旧经验的基础上去理解和掌握新的知识。
第四,帮助儿童正确地掌握概念,是发展儿童逻辑思维的基本环节。首先,儿童应当掌握什么概念,应当在什么样的抽象水平上来掌握,取决于儿童已有的知识经验和智力水平。其次,在掌握概念的时候,要根据儿童的水平,力求概念具有一定的精确性和全面性,也就是使儿童更好地掌握概念的含义和范围。再次,不应该孤立地去掌握概念,而是要在概念的系统中去掌握概念,亦即从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运动发展的观点去掌握概念。
第五,培养儿童抽象逻辑思维能力,也就是培养儿童运用概念来恰当地进行判断、合乎逻辑地进行推理的能力。所谓恰当的判断,就是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的关系和情况,或者是“是”,或者是“否”,或者有多种可能,或者指部分现象,或者是现象的基本情况。例如,把“基本上”当作“完全是”,或者把“主要是”当作“全部是”,那就不对了。所谓合乎逻辑的推理,即要求一切论证都能从真实的前提出发,而且推理必须是不矛盾的、一贯的。不要用“我想”“我认为”这些口吻作为论证的前提。论证要力求有说服力。在进行推理的时候,不以个别当作一般,也不匆忙地随便下结论。儿童要学会善于把归纳和演绎结合起来,从许多个别事实中找出一般规律,又能用一般规律来解释个别事实。
第六,抽象思维是从具体事物开始的,最后还要回到具体事物中去。因此,要培养儿童善于把概括和具体化适当地统一起来。儿童掌握了一些抽象公式、原理以后,常常不能应用,或者只能在很小的范围内应用,而不能很好地用来解决新的问题,处理新的情况。这说明儿童还没有很好地掌握抽象逻辑思维。儿童掌握抽象逻辑思维的标志,不仅表现在抽象规律的掌握上,同时表现在对这些抽象规律的运用上。
最后,儿童独立思考的能力,即有目的的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是抽象思维发展的主要表现之一。初入学儿童由于思维的具体性很大,因而不但思维的逻辑性很差,而且思维缺乏灵活性。例如,解答算题或编拟算题的时候,常常千篇一律,照猫画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注意培养儿童思维的逻辑性,同时也要注意培养儿童思维的灵活性和批判性。多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原理,多提启发性的问题来引导儿童思考,在要求儿童回答问题的时候多让儿童“想一想”,这样就可以避免儿童在学习过程中产生形式主义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