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认知是指个人如何看待他人(包括这些人的内部心理状态),以及如何看待与他人有关的自我,也就是说,个人如何了解、理解并概括客观世界,特别是其他人。
通过考察儿童对社会两难问题的反应结构(而不是内容),即考察儿童对自己和他人的区分能力,以及儿童协调自我的视野和他人视野的能力,研究者认为儿童的社会认知的发展可以分为五个阶段。
少年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处于第四阶段,即所谓的“获得共同的角色”。此时少年能够“跳出情境”,采取全面的观点来看待社会情境,这是一种第三者所采取的角度。因此,此时少年能够协调自己和他人的观点,以及两者的交互作用。这样,他们就能够理解社会关系的互惠性质,能够采取中立的客观的立场看待社会交互作用。同时能够考虑到自己和别人的看法。比如,少年关于父母的惩罚的理解是这样的,他们认为惩罚只是控制行为的一种方式,而不是最好的方式。但是他们理解父母也要表达自己的需要和个性,惩罚只是满足了这样一种需要。可见,少年的社会认知已经较为复杂了。
少年社会认知的发展是以其认知发展的能力为基础的,少年所处的社会认知阶段与皮亚杰的形式运算的A阶段相对应。研究者指出:有的人认知发展达到了某一个特殊水平,然而却没有达到相应的社会认知阶段,但是,不可能已达到某一社会认知阶段却未达到相应的认知发展阶段。
少年社会认知的发展与其社会行为有明显相关。研究者指出:少年的社会知识越多,他们就越可能轻松地应付社会情境,能更好地评价他们的行为给自己和别人带来的后果。他们还能更好地运用计策来解决社会冲突。此外,这些能更有效地应付社会情境的挑战的少年,他们帮助别人、参与社会、与父母和同伴友好相处的意向更为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