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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心理学纲要》:学习的分类

来源:233网校 2006年11月1日

本章讨论的问题

一、意义学习和机械学习

  意义与意义学习的实质

  意义学习的主客观条件

  意义学习的类型

  言语和认知功能

  机械的学习过程

二、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

  接受学习的性质

  接受学习的作用和限制

  发现学习的理论基础

  “发现探究法”训练的意义和限制

  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的综合应用

三、知识的同化和保持

  知识的同化

  知识的保持

学习是一种极其复杂的过程,不仅学习范围广,而且学习形式也是多样的。为了提高学习的效率,多数学者都主张对学习进行分类,然而,由于学习本身比较复杂,对它进行科学分类有一定的困难,加上研究者对学习分类的依据不同,故至今也未形成统一的学习分类。这也是学习的基本理论问题之一。

心理学在传统上把学习划分为技能学习、记忆学习、思维学习和态度学习四类。我国学者把学生的学习分为知识的学习、动作技能的学习、心智技能的学习和社会生活规范的学习四类。也有人把它划分为三类,即知识的学习、技能的学习和行为规范的学习。苏联的学习分类又有其特点,把学习分为两大类:反射的学习和认知的学习。前者又可区分为感觉的学习、运动的学习和感觉运动的学习。后者又区分为实际的学习(包括实际知识和实际操作的学习)和教育心理学纲要第五章学习的分类理智的学习(包括概念学习、思维学习和理智技能学习)。在西方心理学中,学习的分类更不一致,影响较大的是加涅、布卢姆(B.S.Bloom)、奥苏伯尔等的分类。加涅把学习分为八类:(1)信号学习;(2)刺激反应学习;(3)连锁学习;(4)语言联合;(5)辨别(或多样辨别)学习;(6)概念学习;(7)原理(或规则)学习;(8)解决问题。布卢姆把学习分为三大类,每类中又分为若干层次:(1)认知类,下分知识、领会、运用、分析、综合、评价等层次;(2)情感类,下分接受、反应、评价、组织、性格化等层次;(3)动作技能类,下分整体运动、协调细致动作、非言语交通、言语行为等层次。奥苏伯尔则把学习分为意义学习和机械学习、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等种类。以上列举的各种分类,都有一定的观点和根据,因此,都可作为学习分类研究的参考。

我们认为,学生的课堂学习具有间接性、接受性和发展性的特点,据此把学生的学习分为意义学习和机械学习、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是合乎实际的。而任何学科的学习,最终,必将落实到知识的同化和保持上,认知同化是意义学习的心理机制。以上这些问题,就是本章要讨论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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