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育心理学的研究方法
教育心理学的研究必须遵循客观性、教育性、整体性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客观性原则就是指研究者要尊重客观事实,按照事物本来的面目准确地反映事物的实质。要杜绝主观臆断,防止想当然地作出结论。教育性原则就是研究者所选择的研究手段、方法、措施及内容都要对学生的身心发展有利,有教育意义。不能是在搞“诚实”的研究,而使学生学会了“说谎”。整体性原则要求研究者在课题设计、资料分析、观点确立中,从全面、发展、联系的角度出发,防止片面、孤立、静止地分析问题。最后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教育心理学的课题来自教育实践,它的研究结果要付诸教育实践。所以,教育心理学的研究工作必须和教育实践密切结合,以获得其实际效用。
教育心理学研究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通常有以下几种:
(一)观察法
观察法是在教育过程中,通过观察被试者的客观表现去了解其心理的方法。观察法比较方便易行,适用于较大的研究范围,对教育过程不会发生干扰,所得的结果比较符合实际。它的不足是只能观察学生心理活动的某些自然的外部表现,而不能对心理活动的进行施加影响以更深入地了解它的过程。
应用观察法时,研究者必须熟悉所研究的教育过程以及其中的心理现象。研究者要受过一定的观察训练。要善于在繁杂的现象中抓住所需要观察的事实和材料,发现各种现象之间的联系。
观察时可利用录音、录像、摄影等方面的仪器。
(二)调查法
调查法是通过搜集有关资料了解被试者心理活动的方法。调查法可以运用观察、测验、谈话、问卷、作品分析等手段来收集被试有关心理活动的资料。这些手段都可以采用直接调查的方式,通过被试的语言、行为、作品来进行分析,以了解被试者的有关心理活动。
应用调查法,研究者必须清楚了解所研究的课题,明确调查所需要的材料。对于在调查进行时可能遇到的情况和可能参与的外来因素,也应有一定的预见和估计。由于调查中不易排除某些外来的因素参与,因此,为了保证研究工作的可靠性,调查法所得的结果还需要多方面的对照和验证,也要和其他研究方法的结果相互补充。
(三)实验法
实验法是有目的地控制一定的条件或创设一定的条件来引起某种心理现象以进行研究的方法。
实验法分实验室实验法和自然实验法。
实验室实验,通常是在实验室内进行。一般多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借助实验室实验可以研究感知、注意、记忆、思维等心理活动,还可以在实验室里模拟某种自然环境或教学环境来研究某些心理现象。实验室实验多用于对一些简单的心理现象的研究,对于研究人的个性方面的复杂现象,则有较大的局限性。
自然实验法是在实际的教育、教学情况下,根据研究目的,控制或创设某种条件,以观察被试者的心理活动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由于是在实际的教育情况下进行的,所得结果比较接近实际,能较真实地反映教育过程中的心理现象,所得结果比较具有主动性和准确性。自然实验法是教育心理研究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使用自然实验法要有明确的研究课题,对实验过程要有完整的设想,如控制或改变条件的内容、方法及预期出现的结果。在实验中或结束后要进行详细的记录,并进行认真的分析,验证预先的设想。
在教育、教学实验中,通常都设置实验组和控制组,使实验组的实验条件发生作用而其他条件则与控制组保持均等条件,以考查两组被试表现的异同。比如,为了研究发现法教学对学习过程的影响,研究者可选择两个条件相近的平行班,分别运用发现法和传统教学方法进行教学,让其他条件尽量相等,以考查两个班教学效果的异同。
在运用实验法中也可以利用同一个实验样本,将实验前后的教学效果进行对比研究。研究者也可进行重复的实验和比较长期的追踪观察,来提高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四)个案研究法
个案研究法是选定一个有典型的个人或一种情境的发展过程为内容,加以深入细微的研究,从中寻求教育规律的研究方法。这种个案法在学校里多适用于超常儿童、特殊才能儿童、学习落后儿童或弱智儿童、有缺陷儿童的心理研究。个案法的优点是可以使研究人员充分考虑每个被研究者的特点,并能提供有关各个特殊行为学生发展的具体资料。它的缺点是研究结果所依据的数据太小,代表性差,所以采用个案法研究结果的代表性常常被人怀疑。
(五)教育经验总结法
教育经验总结法,就是根据教育实践所得到的事实,分析综合这些有关教育实践的材料,使它们上升到教育理论的程度,为后人所效法。
总结教育经验的方法,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①确定总结的题目。②确定总结对象。③制定总结的计划。④搜集资料。⑤分析资料。⑥讨论结果。⑦将讨论所得结论写成书面报告。
对于教育经验总结法的要求是:教育经验总结法选择的对象要有典型的意义;注意得出规律性的结论;把定性与定量的分析结合起来;注意多方面联系和整体的观念;要有创新。
由于教育心理学的研究对象的复杂性,决定了在研究中常常不是采用单一的方法,而是几种方法配合使用。
进行科学研究,掌握科学的方法固然重要,但科学的态度同样地重要。开展研究工作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设计时要尊重前人的研究成果。不要任意否定前人,只有认真掌握了前人的经验,才能继往开来。
2.执行研究计划时,要严格按程序实施,严格控制条件,严格执行指导语,不要敷衍了事,不要给被试任何暗示。
3.测量、统计时要尊重事实。当事实与愿望相违时,不应坚持主观臆测而否认事实。当实验无结果时,不故意编造数据、弄虚作假。
4.评定时要排除主观色彩,坚持用事实与统计数字来说明问题。
5.总结时要提出新的研究课题,制定新的奋斗目标,要永不自满。同时要实事求是地指出本研究的不足或存在的问题,一分为二地对待自己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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