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学生的认知发展与教育
一、认知发展的阶段理论
20世纪最有影响的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认为,儿童从出生到成人的认知发展不是一个数量不断增加的简单累积过程,而是伴随着同化性的认知结构的不断再构,使认知发展形成几个按不变顺序相继出现的时期或阶段。他认为逻辑思维是智慧的最高表现,
因而从逻辑学中引进“运算”的概念作为划分智慧发展阶段的依据。这里的运算并不是形式逻辑中的逻辑演算,而是指心理运算,即能在心理上进行的、内化了的动作。经过一系列的研究与演变,皮亚杰将从婴儿到青春期的认知发展分为感知运动、前运算、具体运算和形式运算四个阶段。
(一)感知运动阶段(0~2岁)
这一阶段儿童的认知发展主要是感觉和动作的分化。初生的婴儿,只有一系列笼统的反射。随后的发展便是组织自己的感觉与动作以应付环境中的刺激,到这一阶段的后期,感觉与动作才渐渐分化为有调适作用的表现,思维也开始萌芽。
(二)前运算阶段(2~7岁)
这一阶段的儿童的各种感知运动图式开始内化为表象或形象模式,特别是语言的出现和发展,使儿童日益频繁地用表象符号来代替外界事物,但他们的语词或其他符号还不能代表抽象的概念,思维仍受具体直觉表象的束缚,难以从知觉中解放出来。这一阶段儿童的思维有如下主要特征:认为外界的一切事物都是有生命的;所有的人都有相同
的感受,一切以自我为中心;认知活动具有相对具体性,但还不能进行抽象的运算思维;思维不具有可逆性等。
(三)具体运算阶段(7~11岁)
这一阶段儿童的认知结构中已经具有了抽象概念,思维可以逆转,因而能够进行逻辑推理。其标志是儿童已经获得了长度、体积、重量和面积的守恒。所谓守恒,是指儿童认识到客体在外形上发生了变化,但其特有的属性不变。这一认识的根本原因是儿童已经能够同时考虑到问题的多个维度。这个阶段的儿童还能凭借具体事物或从具体事物中获得的表象进行逻辑思维和群集运算。但这一阶段的儿童的思维仍需要具体事物的支持。
(四)形式运算阶段(11~15岁)
这一阶段儿童的思维已经超越了对具体的、可感知的事物的依赖,使形式从内容中解脱出来,进入形式运算阶段。
1.命题之间的关系
这一阶段儿童的思维是以命题形式进行的。他们不仅能考虑命题与经验之间的真实性关系,而且能看到命题与现实之间的关系,并能推论两个或多个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
2.假设一演绎推理
这一阶段的儿童不仅能运用经验一归纳的方式进行逻辑推理,而且能运用假设~演绎推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他们能在考查问题细节的基础上,假设这种或那种理论或解释是正确的,再从假设中演绎出从逻辑上讲这样或那样的经验现象实际上应该或不应该出现,然后检验他的理论,看这些预见的现象是否确实出现。
3.抽象逻辑思维
这一阶段的儿童能理解符号的意义、隐喻和直喻,能做一定的概括,其抽象逻辑思维发展水平已接近成人的水平。
4.可逆与补偿
这一阶段的儿童不仅具备了逆向性的可逆思维,而且具备了补偿性的可逆思维。例如,对于“在天平的一边加一点东西,天平就失去平衡,怎样使天平重新平衡?”的问题,他们不仅能考虑把所加的重量拿走(逆向性),而且能考虑到移动天平的加重的盘子使它靠近支点,使力臂缩短(补偿性)。
5.思维的灵活性
这一阶段的儿童的思维具有了灵活性,他们不再刻板地恪守规则,反而常常由于规则与事实的不符而违反规则。对这一年龄阶段的儿童,教师和家长不宜采用过多的命令和强制性的教育,而应鼓励和指导他们自己作决定,同时对他们考虑不全面的地方提出建议和改进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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