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保护少年儿童权益的专项法律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可知,它是我国保护少年儿童权益的专项法律。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2.刘迪,6岁,在北京某幼儿园学习绘画数年。某年夏天,某机构组织儿童绘画展,刘迪的画被选中参展并获得一等奖,得奖金5000元。此时刘迪父母已离异,其母张某为刘迪的监护人,刘迪之父每月给刘迪1000元抚养费。奖金应归谁所有?( )
A.刘母
B.刘父
C.幼儿园
D.刘迪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得奖是纯获利的行为,无论刘迪是否成年,有没有民事行为能力,都有权获得发给其的奖金。其母作为监护人,对其财产只有监护权,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财产;其财产权更不会因为其父母已离婚而发生变化。
3.某幼儿园中班的学生在课间排队上厕所。两名老师分工,叶老师在洗手问看护,李老师在教室看护。然然从洗手间出来往座位走,经过帆帆身边时,被帆帆伸出的腿绊倒,倒下时额头磕在木椅边缘,鲜血直流。在教室的李老师看见然然被帆帆伸出的腿绊倒,立即跑过去想要抱住她,但没来得及。两位老师立即将然然送到医院,治疗及药费花了1000元。这一损失应由( )。
A.幼儿园承担
B.叶老师和李老师共同承担
C.帆帆的监护人承担
D.帆帆的监护人和幼儿园共同承担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题干中两名老师,一个带孩子们去洗手间,一个在教室看护,均尽到了必要的看护义务。在教室的李老师看见然然被帆帆伸出的腿绊倒,立即跑过去想要抱住她,但没来得及,而且事后立即将然然送往医院,已经尽到了管理责任,故幼儿园不应承担责任。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应由帆帆的监护人承担责任。
4.杜某6岁的儿子在幼儿园上学期间,因与小朋友潘某发生口角并将其打伤,潘某花去医药费近万元。这一损失应由谁负责?( )
A.杜某承担,如果幼儿园有过错,幼儿园应负连带责任
B.杜某承担,如果幼儿园有过错,幼儿园应当给予适当的赔偿
C.幼儿园承担,如果杜某有过错,杜某应负连带责任
D.幼儿园承担,如果杜某有过错,杜某应当给予适当的赔偿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责任的,不承担责任。本题中杜某是其儿子的监护人,其儿子将潘某打伤的损失应由杜某负责予以赔偿,对于幼儿园的过错,题干中并未说明,如果幼儿园有过错,就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小明的爸爸因小明在幼儿园中与其他小朋友打架,将小明毒打一顿,致使小明住院治疗一个星期。小明爸爸的行为是( )。
A.侵犯小明生命健康权的违法行为
B.对小明负责任的合法行为
C.侵犯小明人身自由的行为
D.纯属家庭私事,别人无权过问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小明父亲的做法明显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侵犯了小明生命健康权。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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