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深圳市教育局2009年面向社会人员认定高级中学等三类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经审核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同意社会人员刘玉莲等322人申请认定高级中学等三类教师资格。请通过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以下地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具体名单见附件。
时间:2010年1月4日至2010年1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40号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5房(荔枝公园对面)
联系人:唐川舟
联系电话:25981748 25981704
附件:深圳市教育局2009年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通过名单
深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200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