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期惠州市非师范类人员补修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及证书发放的通知
各位学员:
2012年9月8日,由我局组织的2012年第一期惠州市非师范类人员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培训考试已圆满结束,现将考试成绩及证书发放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位学员通过以下网址自行查询2012年第二期惠州市非师范类人员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培训考试成绩,成绩查询网址 http://link.233.com/16747/jxjy/
二、请成绩合格者(总分60分为合格)的学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毕业证原件到惠州市教育局四楼403室教师继续教育科领取“两学”课程合格证书。发证时间为2012年9月25日至11月25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领,合格证书将不代为保管。
三、需别人代领证书的学员,代领人必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以及考试学员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毕业证原件。
四、如果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可按以下步骤复查教育学、心理学成绩:
1.申请
考生可在9月20-21日(两天)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准考证,到市教育局四楼教师继续教育科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请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复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登记表》(见附件一)申请查分(每张登记表只能查询单科成绩,如要查询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成绩,请填写两张登记表)。注意!不可别人代查分数,逾期不再办理核查工作。
2. 复查
由市教育局组织专人负责对评卷老师的原始打分进行重新核算。查分只重新核算分数,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宽严问题。核算有误的,无论是正误差还是负误差,均予以改正。
3 处理
在受理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的五个工作日内,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市教育局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改,更改后的成绩由专人负责通知考生本人。复查后,分数无误的考生也会由专人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惠州市教师培训中心
二○一二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