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及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已开始发放。请申请人带着身份证于 2014年12月15日---2015年1月15日到驿城区教体局人事股领取。
根据教人〔2014〕483号文件通知精神,“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请申请人按时领取。
驿城区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