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领2010年度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0年度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后,尚有部分人员未领取证书。经研究,将于近期安排补领,具体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2010年度全市申报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并认定合格尚未领取证书人员。
二、领取时间: 2010年8月3日、4日;2010年8月24日、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三、领取地点:南昌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南昌三中初中部三楼)。(乘5、25、228、229路公交车到市第一医院下)
四、领取证书须知:
1、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表(下联)以及审核表中注明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2、教师资格证书原则上由本人领取,特殊情况的可委托办理,委托办理人员需带好委托证明、委托办理人的身份证及以上材料。
特此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九日
后续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