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核发2013年全省高等学校在职教师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赣教师字[2013]32号)文件要求,现就办理2013年全省高等学校在职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师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教师资格证书》全部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打印。
二、各高等学校在2013年8月1日至2日派专人携带介绍信,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1、领取打印好的《教师资格证书》粘贴照片,其照片应与申请人网络报名上传的照片一致。
2、领取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学校报送《申报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审核名册》各一份。
三、《教师资格证书》送省教育厅办公室验印。
四、各高校应将办好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时发给持证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入个人的人事档案。
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江西教育发展大厦20楼(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联系人:王江,联系电话:0791-86765179。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