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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2013年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准考证领取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13年3月11日

鞍山市2013年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准考证领取通知

  时间:3月10日—3月15日
  地点:鞍山市翰林考试培训中心(铁东区平安街20栋,乘坐64、38路公交车在平安街站下车东走50米)。
  考生号查询
  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进行查询,点击进入查询页面
  考 生 须 知
  一、考生在考试前,要认真阅读考生须知,诚信参加考试。
  二、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入场,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二代居民身份证件。
  三、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橡皮、直尺。禁止携带其他任何物品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无线耳机、移动电话)。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四、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五、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答题卡一律无效。
  六、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必须用铅笔(2B)涂黑。必须在规定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一律无效。
  七、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八、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九、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十、考生如违反考试纪律,事实认定清楚,二年内不得参加此项考试,并记录在诚信档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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