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领上海市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的通知
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但未能在规定的日期领取合格证的考生,请于2012年1月11日—15日(五天)补领考试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三年)。
补领地点:国顺路288号(上海电视大学)
补领时间:9:00-11:00,13:00-16:00
交通路线:55、61、118、147、910、937到国权路下车。
注:领证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一张1寸报名彩照(备用)。
望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