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领取201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上海市2013年下半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已顺利完成,请笔试和面试都合格的考生带好:1、本人身份证原件;2、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全日制高校在校生除外)于2014年2月19--22日(含周六,上午9:00~11:15,下午12:30~15:30)到枣阳路108号普陀区少年城106室领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领取时将拍证书照片,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前来领取)。
咨询电话:62523036
注:如未按上述时间领取,请在3月8--14日到上述地址领取 (其他时间不能领取)。
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