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参加201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参加201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
2013年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通过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体检和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人员,经省教育厅审核、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网上编号、备案,目前教师资格证书已制作完成。现将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2013年7月24日(周三)至25日(周四)两天;
二、领取地点: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文艺南路194号);
三、有关要求
1.请本人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不能代领);
2.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起发放。
3.领到证书后,请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到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存入本人档案。
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联系电话:87274558。
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