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15春高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发放通知
1、温州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现予发放,请认定合格者6月25—26日领取,逾期不再另行安排。领证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领证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鹿城区惠民路17号)。
2、国考合格人员和师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3、省考测试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浙江省《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4、领取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要及时放入本人的人事档案中。
5、申请人现场核对《教师资格证书》的本人信息,如有错误请当场提出,逾期不能办理。
温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办公室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