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简答题
41.第一,发展教育。制定义务教育法就是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第二。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义务教育法》为培养合格的劳动者和建设者打下了基础.从而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创造了必要的前提条件;第三,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义务教育法》的实施,可以促进整个教育事业特别是基础教育的发展,进而达到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目的。
42.第一,情绪稳定,性格开朗,兴趣广泛。第二,坚定的意志和积极的进取精神。第三,心胸开阔,兼容并包。
43.第一,高度的科学性和高度的思想性的统一。第二,要以实现教育目的和学校培养目标为最终目的。第三,要适合小学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
44.第一,深入了解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内心世界。第二,根据学生个人特点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第三,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有计划地进行教育。
45.第一,不适度的自尊心。第二,学习动机不强。第三,意志力薄弱。
四、论述题
46.全面发展的教育质量观要求教师能够认识到: (1)评价教育教学质量高低的是学生整体素质的发展状况,而不是仅凭考试成绩。 (2)考试成绩可以作为评价教学质量的一个标志,但不应成为主要和唯一的标准。 (3)教育质量的评价标准。应当是德智体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4)教学质量的评价标准,应当根据学科的性质和特点,衡量学生各项基础素质的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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