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有哪些?湖南小学、中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不同,具体教师资格证笔试及面试科目如下:
湖南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笔试
小学教师资格证笔试科目为2科,分别是综合素质(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幼儿教师资格证笔试科目为2科,分别是综合素质(幼儿)、保教知识与能力;
中学教师资格证笔试科目为3科,分别是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其中,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湖南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面试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
初中教师资格证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科目中任选一科。
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任选一科。
中职文化课与高中一致。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