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贵港教师资格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贵港教师资格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3.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2)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020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其学历条件可放宽到贵港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和毕业生,但这些学生必须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已有备案,未进行备案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在校生具备报名资格。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贵港教师资格考试:
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2.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