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素养在试讲评测中所占的比重约为30%。
教学素养是教师授课的外在表现,也就是作为一名教师应具备的外显的基本素质。教学素养的考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板书布局合理,内容精要恰当,书写规范美观
板书是否合理美观也成为考查的一个方面。但有些学科,诸如音乐、体育、美术等,由于学科的特殊性,是没有板书内容的,但是基本的课题是应该板书上去的。
(二)普通话标准
授课的最基本的语言是普通话,普通话是考查考生是否适合当教师的一个基本要素。
在说好普通话的同时还应注意语言清晰、精练,表述要流畅,语速要适中,语调要富有激情。
试讲时,考生容易紧张,紧张的时候就容易重复自己说过的话,吞掉最后一个字或者吐字吐一半。
(三)仪表大方端庄,精神饱满,教态自然得体,有亲和力
在试讲中,考生是否大方得体是考官比较关注的。考生端庄大方、精神饱满,是一种自信的表现。考生平时应有意提升自己的气质,在板书、普通话等方面加强练习,让自己更加符合教师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