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对象。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我省,以及我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参加全国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限内的,可报名参加面试。
(二)面试时间。本次面试时间为2015年1月2日至3日。
(三)面试地点。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设在地级市(省直管广德县纳入宣城市考区、宿松县纳入安庆市考区),面试地点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设在合肥市,面试地点由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