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程序
1、自备教材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自备普通高校目前正在使用的教材,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自备中等职业学校目前正在使用的教材,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自备指定教材,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按各区县指定教材准备。
2、抽题备课
申请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到达测试地点抽取试题或由专家评议组指定试题。给予60分钟备课时间,在统一教案纸上写出教案或活动方案提纲,测试后上交专家评议组。
3、参加测试
测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时间安排为试讲或组织活动15分钟,自谈讲课构思5分钟,当场答辩10分钟。
4、学科评议
学科评议组根据测试标准和申请人的综合表现,写出评价意见和综合测试成绩。
5、专家审议表决
召开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出席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依据学科专家评议组对申请人的评价意见及相关材料进行审议表决,充分听取各学科组的意见,采取无记名当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获得到会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同意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