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南省教师资格面试报名条件和要求
报名条件
考生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均须满足以下(一)(二)(三)(四)条,同时还必须满足(五)(六)(七)(八)条中的任何一条。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且各科笔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
(五)户籍在海南省。
(六)人事关系在海南省。
(七)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学生。
(八)户籍在海南省,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报名要求
(一)报名前已认真阅读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本公告的内容,已了解我省报考有关规定。
(二)确保自己填报的报名信息真实,没有弄虚作假。
(三)确保自身条件符合所报考类别需要的条件。
考生报名时,必须做到以上三点,否则,即使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而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也不能在我省成功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面试通知】海南省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时间:12月2日—6日。报名,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在12月6日17:00之前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12月12日17:30之前完成网上付费。面试时间:12月28日至29日,各考生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以本人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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