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条件
笔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北。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中等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的学校共有47所,不具备办学资质学校的毕业生不得报考),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河北省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学校所在地报考。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面试
(一)面试对象
凡河北省内(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本省)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后,可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户籍在本省的需要携带户口本;非本省户籍但在本省工作或上学的需提供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或在校学籍证明。
(二)报考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人员应当具备中等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人员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