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者,应补修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自治区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委托自治区自考办负责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者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以下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委托宁夏高师培训中心负责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者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网站:宁夏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61.133.219.10(中国电信)或htt//222.23.215.170(教育网)。
报考通知:2014年10月宁夏教师资格报名时间9月1日-10日
报考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