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上海教师资格证报名现场确认需携带材料
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以下所有规定材料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缺一不可)
1.上海市户籍社会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复印件、有考生信息页的复印件。
2.外省市户籍但人事关系在上海的社会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3年6月30日前相关机构颁发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cw9开头)及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或2013年7月1日后相关机构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的原件、复印件及上海市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含)(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考生四年级)以上考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及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4.上海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含)(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考生四年级)以上考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复印件、有考生信息页的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及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已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限内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含身份与户籍信息、报考科目信息等)、签字提交和缴费等事宜。不得跨区确认,不得代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未经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结束后未按规定提交报名信息表的人员,本次报名无效,所缴费用不予退回。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月18日(星期日)--1月20日(星期二),每天9:00-11:00、13:00-16:00,现场确认地点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