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综合素质考点:教育法律法规概述(四)
——教育法律责任
根据教师资格证考试大纲的要求,《中学综合素质》教育法律法规概述这一节需要了解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等。
在实际工作中并非所有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都能依法履行责任,这就需要对违法责任人进行处理,强制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对受到侵害的相对人,应实施补救,即实施法律救济。依法追究违法主体的法律责任是教育法规实施的重要保证。
一、教育法律责任的含义
法律责任具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就广义而言,它又具有两方面的含义:
一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人们所应当履行的义务,即法定义务。它要求人们主动、自觉地履行。《教育法》规定的学校、教师以及学生应该履行的义务等,这些一般被称为第一性的义务。
二是指行为人因实施的违法行为而必须承担的惩罚性法律后果,它具有强制性。
如《教育法》中有关行政处分规定,违法行为人必须接受处罚,它是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义务,通常被称为第二性义务。
狭义上所讲的法律责任仅指后一种含义.即第二性的义务。
我们通常对法律责任定义为:法律责任是法律关系的主体由于实施了违法行为.必须依法承担的带有强制性和惩罚性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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