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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山市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08年5月5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8]36号),现将我市的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28日9:00-5月23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link.233.com/25334)进入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4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我市定于2008年5月19日至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考生或单位持附件要求的“报考材料”到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中山市中山五路3号中荣大厦附楼3楼(即中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内),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考试受理处,电话:8230675.

  (三)报考条件及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期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9日 上午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2:00—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滚动考试的周期为两年,即获取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均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4、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link.233.com/25334)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三)有关考试用书征订,请与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联系(联系人:骆老师;联系电话:020-37886902;地址:东风东路753号之二(天誉大厦西塔)1304房;网址:http://link.233.com/23982)。

  附件: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中山市人事局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选报专业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学或所从事的专业选报其中一个。

  药学专业设置4个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专业设置4个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2个专业的共考科目。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四科”):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考二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以上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的时间计算至2008年10月17日。

  四、名词解释

  1、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学和化学。

  2、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指在涉药单位从事药品生产、使用和销售的人员的工作。

  五、提交报考材料的要求

  1、《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用A4纸自行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3号部令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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