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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05执业药师考试5.25-6.25报名

来源:233网校 2005年5月26日

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05年度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川人办发〔2005〕113号 

各市(州)人事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精神,按照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79号)安排及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0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05年10月15-16日举行。
    10月15日上午9:00-11:30考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考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6日上午9:00-11:30考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考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二)2005年度执业药师(原为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考试分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学专业选报。考药学专业,四科科目设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二科(部分科目免试)科目设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考中药学专业,四科科目设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二科(部分科目免试)科目设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考试大纲、指定用书与去年相同。
    本次考试报考人员可在4科中选报,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或参加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均可获得执业药师执业资格。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或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间
    (一)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5年5月25日至6月25日。各地于6月30日前将报名软盘报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二)报名参加考试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历证、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明均须原件)和一张两寸免冠照片到当地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考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当地职称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到成都市科技服务中心(地址:体育场路2号,联系电话:86628987,联系人:何红嘉)报名。
    (四)在报名时,凡参加过上一年度考试的考生,应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核查档案号,并在报名表上填写清楚,各地在采集考生信息时应核对准确,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应提醒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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