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资格初审工作注意事项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7〕25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南充市执业药师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业药师报名现场审核提交材料:
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俩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俩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按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中专学历及2002年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2002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审核现场查验。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及任职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俩份(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5.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二、现场资格审核地点、时间:
我局报名资格初审点设在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南充市食品药品举报投诉中心),负责全市范围内报考执业药师人员的现场资格初审工作。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7年7月17日至8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缴费时间定于2017年7月18日至8月16日,联系人:曾贤文,咨询电话:2185329。
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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