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进入>>2017年河北执业药师报名入口7月20日至8月2日开通
请各市考试机构要主动加强与人社局社保、养老保险、信息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本市的社保(卡)数据、养老保险缴费数据等有关数据系统网报期间实时比对或报名结束后将省局反馈报名数据批量比对等手段进行报名属地化校验,对工作单位或户籍信息不符的报考人员进行认真核查,不符合属地化原则且无合理解释的取消考试资格;涉及造假骗考的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通报当事人实际所属工作单位。
2017年河北唐山执业药师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单位人事部门审验需审报考人员条件后,报名材料签字盖章汇总,于规定时间统一上报。
现场审查时间:2017年7月20日至8月2日(周六、日不休)
正常办公时间:08:30-12:00、14:30-17:30
各县区和有关单位具体上报时间:
地点: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西山道3号市政府9号楼四层)
电话:0315-2827463
今年起,我省报名管理方式将进行调整。凡2015年或2016年在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并成功缴费的老考生,且今年报名时报考级别不做变更,则为免审报考人员,仅需网上填报信息并直接缴费即可完成报名,无需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为需审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后仍需持打印的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免审报考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需省内跨市报考的,报考人员要准备好报名材料,考试通过后,考试机构将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报考全科人员须提供的材料和装订顺序:
(1)《报名表》(一式2份,单位签字盖章);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外地户籍的考生还须提供在唐山市长期居住证);
(3)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按相应报名条件要求提供);
(4)学历学位证明;
(5)以上(3)-(4)材料的复印件1份,单位签字盖章。
以上所需的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
报名表(2份)+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明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2份,单位签字盖章);
(2)《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一式2份,贴一年内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外地户籍的考生还须提供在唐山市长期居住证);
(4)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按相应报名条件要求提供);
(5)学历学位证明(附件3);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专业技术资格聘书或聘任证明;
(8)以上(4)-(7)材料的复印件2份,单位签字盖章。
以上所需的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须装订2份):
报名表(1份)+《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1份)+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明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资格聘书复印件(或聘任证明)(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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