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进入>>2017年江苏执业药师报名入口7月17日至7月31日开通
2017年淮安市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必读注意事项
一、报考前须做哪些准备工作?
请广大考生报考前仔细阅读淮安人事考试网公布的《淮安市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格按照考试通知上的要求进行报名审核准备。
2017年度执业药师报名将执行全省统一要求的属地化管理规定,只接受现工作单位在淮安地区或户籍为淮安的人员报考。
二、2017年淮安市执业药师报名时间和审核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17日~7月31日
现场审核时间:7月31~8月2日共三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审核地点:淮安市创业指导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大治路22号)
缴费截止时间:8月7日
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请及时到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并及时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才算报名成功,逾期不缴费视作放弃报名。
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关于报考人员及申报单位的要求
卫生医疗机构申报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人员必须是药学(中药学)技术人员,其药学(中药学)专业从业经历要符合报考条件中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及学历学位要求,其他医、护、技从业人员不得报考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申报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审核把关。考试机构可根据考试报名情况可要求单位提供社会保险事业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劳动合同、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核实。一经核实伪造学历、证明等情况,报考单位分别列入省人社厅人事考试中心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黑名单”,3年内不受理该单位各类执(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取得资格的不予注册。
现场审核过程中,针对部分企业是否具备药学(中药学)工作岗位资质,针对报考人员药学(中药学)岗位性质如有疑义的,还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作为佐证审核:与药店、生物制药企业等签订的劳务合同、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店企业法人资质(法人为报考人员)、药品经营人员上岗证、医疗器械公司(生物科技等企业)营业执照、卫生医疗机构人员药学岗位工作证等。
四、社保要求
报考执业药师考试的新考生必须要有单位缴纳的社保(由当地社保管理中心出具社保缴费记录单,社保中心盖章有效),不接受个人缴纳社保的人员报考。社保缴费记录单上要显示有工作单位、考生姓名及缴纳年度,一般提供近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记录即可。正在缴纳社保的单位和报名系统内填写的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
五、毕业证书遗失如何进行审核?
如果毕业证书不慎遗失,有毕业证书复印件的,请同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即可。
如毕业证书复印件也无法提供,请提供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和本人人事档案内的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登记卡)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方予认可。
六、毕业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如何审核?
毕业证姓名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要提供户口本曾用名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姓名变更的证明);
毕业证出生年月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要到毕业院校或者派出所开具信息不符原因的证明。
七、报考专业如何判断
请考生查看淮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执业药师考试通知文件附件中的《执业药师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认真核对自己的专业。
动物药品、兽医学、兽药检测、蚕学、生物教育、食品工程、卫生信息管理、医用电子仪器等专业,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不予接受报考。
八、执业药师考试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审核吗?
执业药师考试现场审核可以由他人代为进行,委托人需与受托人签订资格审核委托书(见附件),受托人携带资格审核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人审核材料原件、复印件即可。
九、资格初审通过后该注意什么?
请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在一个月之内保持电话畅通,并关注淮安人事考试网和微信公众号关于执业药师资格复审结果的通知。届时如需核补材料,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核补材料送至规定的地点,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时核补材料的视为同意清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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