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调整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54号),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由原计划10月14日、15日,调整为11月18日、19日考试科目、考试内容不变。应试人员请于11月9日以后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link.233.com/28357/)。如因考试时间变化,应试人员提出不参加考试,请于10月10日-14日(每天9:00-17:00),持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漕宝路120号40号楼)登记申请退费。
考试费用将按原缴费途径全额退还到考生原缴费帐户。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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