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厅发〔2017〕157号)的有关精神。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13日、14日举行,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区设置
考点设置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2018年10月6日-10月12日,网上报名和准考证打印网址:泰州市人事考试网(link.233.com/23524)。
二、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
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新报考人员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考部分科目人员需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按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
(四)有关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时间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实行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法,咨询电话:0523-86896090、86891051。
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
1、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7月23日—8月2日。
2、网上报名流程:登录泰州人事考试网(link.233.com/23524)→点击“网上报名”链接→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网上报名→考生注册→考生登录→注册照片维护→上传电子照片→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菜单→选择考试名称→选择省份(江苏省)→阅读报考须知→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准确填写并保存相关报考信息(选择“地市”时,请选择“江苏省泰州市”)→单击“报名信息确认”→缴费。
3、“新考生”请于2018年8月3日-4日到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进行资格审核,否则视作放弃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支付,缴费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6日,逾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一律视作放弃报名处理。
4、“老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6日,逾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一律视作放弃报名处理。
5、本项考试结束后,经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关于考生注册。
一个身份证号只能在本系统注册一次,今后凡在国家统一网报平台报名本考试和其他考试时,考生无需再次注册。请考生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码,一旦丢失,将无法再次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等操作。
(四)关于电子照片。
从2018年报名开始,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照片使用范围: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考生上传电子照片前需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首页左侧“国家网报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图片链接,下载电子照片审核工具,根据软件提示安装、上传照片、系统自动审核、保存照片至本机。
(五)“新考生”现场资格初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有效的药学(中药学)岗位业务工作证明原件(附件1)。
5.如需委托办理资格审核等事项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注:①审核部门将通过教育部学信网核查考生毕业证书、通过社保系统核查考生单位信息。“新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予退回。
②因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需使用条形码专业扫描设备进行扫描确认,请考生务必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报名表。
③为方便联系考生,请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工整、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五)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2018年9月10日- 14日凭本人身份证至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综合部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523-86888539。
(六)“泰州人事考试”微信公众平台已于2014年8月正式开通。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通过该平台,及时、准确地发布人事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可通过手机随时随地获取考试报考。使用方法:1.直接用手机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登录 link.233.com/23524首页查询)。2.搜索公众号“泰州人事考试”或微信号“tzrsks“添加关注即可。
六、教材征订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和《关于2018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8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应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16年第1号、2017年第1号和2018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考试大纲和相关考试指南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省内各市新华书店均有出售。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的规定,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八、其他
(一)关于人事考试失信惩戒。在考试报名中,报考人员凡使用假学历、假证书、假证明或单位为报考人员提供虚假工作经历、假证明等材料的,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材料将予以没收,个人或单位弄虚作假的信息将录入我市人事考试诚信不良信息库,并视情节轻重报送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失信行为严重的将列入市诚信“黑名单”,予以联动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关于人事考试法治化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涉及考试工作相关条款(详见泰州人事考试网首页),请广大考生认真学习,依法参考,避免因违反《刑法》规定而受到相应处罚。
附件:(点击查看>>)
1、岗位业务工作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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