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证书和查处执业药师“挂证”情况的通告
(2018年 第2号)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继续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7〕90号)要求,持续开展对药品零售企业销售使用假劣药品、扰乱药品正常流通秩序和执业药师“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有关查处情况,省局先期已多次向社会通告。
近期,合肥、六安、阜阳、亳州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药品零售企业的飞行(监督)检查中,共发现61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发现“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1人(具体见附件)。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规定,已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对于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和存在“挂证”行为的药品零售企业,已依法进行处理 。
特此通告。?
附件:1.撤销GSP认证证书的药品零售企业统计表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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