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3年执业药师考试定于10月21日、22日进行,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6日-10月22日,请江苏执业药师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好准考证。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题型题量 | |
10月21日 | 9:00—11: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A型题:40道 B型题:60道 C型题:10道 X型题:10道 |
14:00—16: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A型题:40道 B型题:60道 C型题:10道 X型题:10道 | |
10月22日 | 9:00—11:3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A型题:40道 B型题:50道 C型题:20道 X型题:10道 |
14:00—16:30 |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A型题:40道 B型题:50道 C型题:20道 X型题:10道 |
(一)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二)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加强卫生防护。
1.审查对象。截至2023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2.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8357/index.html)将在12月上旬发布考试成绩,将在12月中旬在“江苏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link.233.com/10112/col/col57253/index.html)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
3.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link.233.com/10112/index/)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4.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10112/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5.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
6.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