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2011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关于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1]35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报专业、条件和名词解释
(一)选报专业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学或所从事的专业选报其中一个。
药学专业设置4个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专业设置4个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2个专业的共考科目。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 全科”):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免2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以上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的时间计算至2011年10月14日。
(三)名词解释
1、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学和化学。
2、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指在涉药单位从事药品生产、使用和销售的人员的工作。
二、考试时间、考试方式及考场设置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 科目 | ||
10月15日 | 上午 | 9:00—11: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下午 | 14:00—16: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
10月16日 | 上午 | 9:00—11:3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下午 | 14:00—16:30 |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
(二)考试方式
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二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均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4、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6月20日9:00-7月15日17:00.
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本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并依照提示完成报名。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确认时间和地点:2011年6月21日至7月15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办公楼一楼。咨询电话:8526601、8526609.
(三)报名确认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1、《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四、其它事项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考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
(二)收费
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三)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用书征订事宜,请与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联系。网址:http://www.gdda.com.cn.
附件: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附件:
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26.执 业药师 |
2.免2科 | 01.药学二科 | 1.药事管理与法规 |
4.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 |||
02.中药学二科 | 1.药事管理与法规 | ||
7.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 |||
4.考全科 | 01.药学四科 | 1.药事管理与法规 | |
2.药学专业知识(一) | |||
3.药学专业知识(二) | |||
4.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 |||
02.中药学四科 | 1.药事管理与法规 | ||
5.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
6.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
7.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
说明: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与专业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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