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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4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预测

来源:233网校 2013年11月10日

报考指南:执业药师考试报考指南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

湖南2014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暂未公布,以下为2013年执业药师报名信息,仅提供参考!!

湘人社函〔2013〕228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长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30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省人事厅、原省医药管理局《转发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发〔1999〕52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9:00 — 8月28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段内,自行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2260),点击网站首页的“网上报名”,选择“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入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报考条件,按有关要求在网上填写本人真实的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证件照。

特别提示:

1、网上报名阶段,不采集报考人员联系电话。

2、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将直接制作在《资格考试登记表》、考场座次表、准考证和合格证书上,请务必上传与本人相貌一致的清晰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风景照截图,照片格式必须是采用.JPG格式,大小必须为10-20KB,高宽为170*130像素。上传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无法在《资格考试登记表》、考场座次表、准考证和合格证书上正常显示,由此带来不能参加考试、无法制作合格证书等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打印《资格考试登记表》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完成之后,请及时查看所填信息和照片是否准确,如有不准确之处可自行维护修改。确认信息准确无误之后,打印《资格考试登记表》。

特别提示:

1、《资格考试登记表》一经打印不允许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2、报考人员务必在报名时间段内及时打印《资格考试登记表》,过期报名系统不再提供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影响资格审查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之后请及时查看本人的缴费状态,确认已经缴费成功。网上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考前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特别提示:

1、网上缴费之后不允许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2、网上缴费之后务必及时查看本人的缴费状态,确认已经缴费成功,未及时查询缴费状态,致使报名未完成,影响考试,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后果。报名咨询电话0731-84688383,85063789。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19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0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四、考试方式

(一)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2011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2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2〕2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司关于2013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2〕18号)为依据,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具体科目及代码对应表见附件1。其中《专业知识(一)》、《专业知识(二)》和综合知识与技能按二个科目进行管理。

(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填写本人联系电话。

(四)报考人员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2B铅笔(填涂卡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

五、资格审查

从2013年开始,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考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照属地原则进行资格审查。 “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按“湖南人事考试网”公布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各市州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详见各市州公告。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要求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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