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2011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考试中心)、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统一部署,2011年度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鲁人考函〔2011〕26、27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今年上述六项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类别(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见附件2.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1年度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工作,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7月31日至8月11日;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8月11日至8月12日。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8月12日至8月13日。
报名期间,考生可登陆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frsks.com)选择相关考试类别以及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的报名点(市直单位及潍坊经济开发区、峡山生态发展区选择市直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自留,一份交确认点),由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总并在考试报名表上加盖公章后,到选定的报名点(确认点)现场办理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手续的办理,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县市区(开发区)范围的考生,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考试中心)办理,市直范围的考生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总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人事关系在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的人员,由档案代管单位汇总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
办理确认手续时,考生应提供如下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证明》1份见附件4;
6、老考生须提供2010 年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提供材料)。
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后,考生应及时查看自己的报名状态是否为已缴费。如有疑问,可及时电话咨询8272090联系。
四、报名收费
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56号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3)。
五、其他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均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报名工作结束,网上报名程序即停止运行。老考生要准确提交原档案号和原身份证号,对于错报、漏报信息造成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其他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使用2011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
(三)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准考证由考生分别从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站(www.wfrsks.com)下载,准考证的下载时间于考试前一星期左右(无需盖章)。届时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网站。
(八)上述考试的成绩管理方式不变。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考试中心)、市直有关部门,请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并加强指导,精心组织,按时完成报名任务,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考试科目及具体时间
2、考试报名条件
3、考试收费标准
4、从事相关专业工作证明
潍坊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 执业资格 考试 报名 通知
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1年7月20日印发
附件1:
考试科目及具体时间
考试名称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执业药师 | 10月15日 | 9:00—11: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14:00—16: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
10月16日 | 9:00—11:3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
14:00—16:30 |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
附件2:
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藉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四、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
(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附件3:
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类别 | 科目数 | 报名费(元)、每科收费标准(元) | 收费依据 | 备注 |
执业药师 | 4 | 58元 | 鲁价费发[2004]56号 |
附件4:
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兹证明 同志在我单位从事 相关业务工作 年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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